劳动争议仲裁处(河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拟订全省劳动争议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协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资格考核认定工作;
3、拟订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合同鉴证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和劳动
  合同鉴证工作;
4、负责集体合同争议处理工作;负责省直接管理的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收集和报告工
  作;参与集体上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6、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和维护稳定工作;
7、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办公楼104室
电  话:0311-8616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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