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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1、编制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拟定信息管理及其网络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
4、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5、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6、管理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国际援助、贷款项目。
7、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
8、管理厅属国有资产。
9、拟定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办法。
10、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的工作,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
金管理情况。
11、负责社会保险内部审计和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颁发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内部审计检查证。
12、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中的重大违纪案件。
13、拟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资格地方标准,承办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认定工
作。
14、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地方标准,承办或指导资格认定工作,对承办的补充保险基
金实施监督。
15、负责本厅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办公楼1114室
电 话:0311-8861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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