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介中心(境外所)

1、参与制定全省职业介绍发展规划、法规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对全省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制定职业介绍服务规范。
3、负责省级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运行,开展职业介绍活动,协助有关处(室)为劳动力供求双方
  提供“一条龙”服务,帮助劳动力供求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合同鉴证、社会保
  险、档案寄存等有关手续。
4、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发放《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
  IC卡。
5、建立和实施职业指导制度,全面负责全省职业指导资格证书的培训,对求职者的职业素质进
  行测试和评价。
6、管理和承办本省劳务交流活动。
7、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审核用人单位的招工简章,审核招聘广告。
8、对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进行管理。
9、根据用工需要,为未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劳动力和省外、境
  外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信息。
10、为出境就业人员提供境外就业政策和信息咨询,办理出境就业手续,提供回国后就业服务。
11、省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点:省劳动保障厅办公楼202室
电  话:0311-8861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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